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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(jù)山西省政府新近發(fā)布的通知稱,為進一步加大節(jié)能管控力度節(jié)約供暖資源,全省供暖執(zhí)行新規(guī)定。
11月24日,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發(fā)出《關于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的通知》。要求各地、各部門和相關企業(yè)要按照“一刻不能放松,一戶也不漏過,一人不讓受凍,一刻不能缺氣”的要求,落實保暖保供各項措施。
山西省健全完善用氣制度,嚴格實施有序用氣。實施“煤改氣”的地區(qū)要銜接落實好氣源,具備通氣條件的才能納入“煤改氣”保障范圍。對于今年新改造、尚不具備安全穩(wěn)定供氣條件及沒有經過一年實際應用檢驗的“煤改氣”項目,嚴禁拆除原有供暖設施。
針對天然氣短供斷供風險因素,山西省發(fā)改委等部門完善應急保供預案,細化“壓非保民”方案,明確終端用氣企業(yè)及不同層級預案啟動條件和程序,按照“確保安全、提前告知、充分溝通、穩(wěn)妥推進”的原則,必要時啟動“壓非保民”應急預案。
要求在市場供應緊張時,各地要限制液化工廠用氣。有關部門要指導各市完善調峰用戶清單和分級調峰預案,做實做細非居民用氣減、停、供次序名單,有序實施“壓非保民”。
要求各市、縣政府要因地制宜,按照“宜熱則熱、宜電則電、宜氣則氣、宜醇則醇、宜煤則煤”的原則,統(tǒng)籌清潔取暖工作。一旦出現(xiàn)天然氣短供、斷供等特殊情況,各市、縣政府要組織采取發(fā)放清潔燃煤等應急措施,最大限度降低對群眾生活造成的不良影響。各地要提前籌措補貼資金,對煤改氣用戶,特別是新增用戶逐步核算和落實補貼,確保及時足額發(fā)放。
山西省政府要求供暖季期間,各地、各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要忠于職守、履行職責。
對未落實政府3天儲氣責任的市政府,由省發(fā)改委通報并約談市政府分管負責人;對不落實5%儲氣責任的城市燃氣企業(yè),由省住建部門責令整改,并納入失信企業(yè)名單,經整改仍不落實的,作為燃氣市場整頓整改重點對象研究解決措施。
對保障民生用氣責任落實不到位、保供組織不力、出現(xiàn)較大范圍短供、斷供民生用氣情況的,依法依規(guī)嚴肅問責。因推諉扯皮、行動不力、工作失誤,或隱瞞、遲報、謊報事實真相,造成重大損失的,依法嚴肅追究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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